伊莱恩·哈特菲尔德(Elaine Hatfield))(以前是Walster)和艾伦·贝尔谢德(Ellen Berscheid)这两位爱情研究领域的先g驱者Hatfield&Rapson,1993)认为浪漫关系具有两类特征:激情之爱与伴侣之爱。激情之爱(passionate love)是指完全沉迷于对方,包括强烈的性吸引以及强烈情感所带来的苦恼与狂喜。激情之爱是有起有伏的:它在正面和负面的情绪之间大起大落(Reis&Arom,2008)。伴侣之爱(companionate love)则是一种温暖、信任、宽容的喜爱之情,此时对方的生活已经深深地融入自己的生活之中。伴侣之爱与激情之爱可共存。
然而,它们却往往不同时出现。研究显示:相比于激情之爱,伴侣之爱与关系满意度间的关系更强(Fehr,2001)。 研究指出,激情之爱是一种强有力的动机因素,它能够改变人的想法、情感及行为(Reis&Aron,2008)。有趣的是,脑成像的研究显示,当一个人想起他目前热恋着的那个人时,脑中的多巴胺回路会被激活,而我们知道,这个回路也可被可卡因以及其他成瘾物质所激活(Aron,Fisher,&Mashek,2005)。这也许能够解释为什么激情之爱有时能让人上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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