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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爱之愈深,恨之愈切 |
对爱恨关系的这个朴素概括的言下之意是:爱能够转化成根,爱的情绪越激烈,由此转化成的根也就越强列。爱与根看上去有一种对等转化的关系,就像天平的一端被拾起,放手后另一端就被高高抛起。然而由直观现象概括出的“规律”常常经不起认真推敲相信爱根对等转化的人可能举出这样的例证:在爱情关系中,好感越强烈,关系破裂时产生的仇恨情绪也越剧烈。的确,由爱生根是个普遍的现象,然而这现象的背后并不是一个简单的由爱向恨的能量转化的过程。 与“爱之愈深,恨之愈切”这个说法相反的例子大有其在。爱而不可得,最直接的感受一般是失望、抑郁和焦虑,而不是仇恨。爱之愈深,当失去或不能得到所爱的对象,则抑郁、焦虑的情绪愈甚,这才是爱的情绪转化的普遍规律一正如《诗经·关雎》所云:“窈窕淑女,寤寐求之。求之不得,辗转反侧。”再如,一个失去爱子的母亲,不会因而对这个孩子产生愤恨的情绪;一个丢失了自己最珍爱的古董的收藏者,也不会对这个古董产生恨的感情;一个想过上富裕生活的人未能挣得足够的金钱,也不会仅仅因此而对金钱恨之入骨。 人们是对夺去自己心爱的人或物、或者阻止自己得到向住之物的他人产生仇恨,而不是对所爱的目标产生仇恨。如果爱者对自己所爱的对象产生了愤怒和仇恨,其强度与先前的爱几平等量齐观。 |
发布时间:2022-8-7 23:35:09
阅读:3092次 来源:原创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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